省个民协会关于在全省个民协会系统开展评选省个民协会关于在全省个民协会系统开展评选
发布日期:2011-12-07 浏览次数:1647
省个民协会关于在全省个民协会系统开展评选
2011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市个体民营企业协会: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年、起步年,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跨越式发展的基础年、关键年。全省各级个民协会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工商部门的积极支持、具体指导下,以发展为主题,以服务为中心,以改革为动力,以创新为手段,在夯实工作基础、强化职能作用、改善运行机制、整合优势资源上下功夫,顺时代发展之要求,合会员服务之心愿,加快从传统型协会向现代服务型协会转变的进程,在努力把个民协会真正办成党和政府信任、会员满意、社会认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团组织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个民协会系统科学发展,总结基层一线先进经验,激发干部队伍工作热情,保障“十二五”期间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经研究决定,在全省个民协会系统开展评选表彰2011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先进单位的推荐对象:全省各县(区)级个民协会和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基层分会。市级协会不参加先进单位的评选活动。(因已参与全省协会系统目标考评)
先进个人的推荐对象:从事个民协会工作满两年以上、成绩特别突出的协会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积极宣传并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促进个体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2、在“三服务”上有独到的创新举措,活动载体新颖,效果显著,为社会各界公认。各项工作制度完备、公开,会费收缴及管理规范。
3、按照“四好”(自身组织建设好、协会作用发挥好、工作任务完成好、社会形象树立好)要求,协会建设达到《全国基层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工作规范(试行)》的标准。
4、主动配合有关单位和部门工作,完成任务坚决,助手作用突出。密切联系会员,积极为会员排忧解难,内外关系和谐。
5、根据《关于在全省个民协会系统推广阜阳市个私协会业务管理软件的通知》要求,按照新制定的规范档案文本,年内全面完成纸质档案的重新整理、完善建档工作。
6、本年度工作受到同级党委、政府通报表彰的应优先作为先进单位评选对象;本年度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及其以上单位通报批评及纪律处分的不得作为先进单位评选对象。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热爱本职工作,关心协会建设,尊重领导、团结同志,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履职尽责中成绩突出。
2、工作开拓有创新,为会员服务意识强,为会员排忧解难成绩卓著,在会员中有较高声誉。
3、思想作风过硬,业务素质较高,廉洁奉公,办事公道,表率作用突出。
4、勤于调查研究,密切联系会员,善于沟通,较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5、从事个民协会工作满两年以上的工作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优秀。
6、本年度凡违反计划生育等政策受到纪律处分的人员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三、评选推荐名额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名额分配,原则上以各地协会机构数和专职工作人员数为基数按一定比例确定(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
四、评选办法
(一)推荐
各市按照具体的分配名额,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要严格遵照评选条件,以年终目标考核为依据,采取组织推荐、民主评议的办法,自下而上、层层选拔、逐级上报、严格筛选。
(二)申报
被推荐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分别填写2011年度全省个民协会系统先进单位申报表(附件2)、2011年度全省个民协会系统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3)。先进事迹要求突出重点、列举实事、简明扼要,填表一律打印。请市级协会将申报表一式两份,于2011年12月31日前统一报省个民协会。
(三)审核和公示
省个民协会将按照评选条件对各地推荐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审核,并对拟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在安徽省个民协会网站上(www.ahgmxh.com.cn)予以公示。
五、表彰形式
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由省个民协会分别授予“2011年度全省个民协会系统先进单位”和“2011年度全省个民协会系统先进个人”称号并颁发证书,予以通报表彰。按照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省个民协会除了对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颁发证书外,将对“先进个人”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先进集体”的奖励标准和办法,各地可参照省工商局的奖励规定自行办理。
六、工作要求
(一)各级协会组织要高度重视这次“双先”评选工作,以推荐评选“双先”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协会建设,把评选表彰先进的过程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过程,作为提升服务会员意识和能力的过程,推动协会在新形势下的科学发展。
(二)各市级协会领导必须亲自挂帅,切实加强对“双先”工作的组织领导,重视评选推荐工作,既坚持民主、又坚持标准,不得徇私情,不搞轮流坐桩,确保“双先”的先进性、推荐的严肃性、评比的权威性。
(三)各地要严格控制人数,在规定名额内推荐。同时,评选推荐工作要按照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的原则,向基层个私协会及基层工作人员倾斜。
(四)《推荐表》报送省个民协会组宣部,联系人:汤庆洋,联系电话:0551-3611030,电子信箱:waftqy@126.com 。
附件:
1、2011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2011年度全省个民协会系统先进单位申报表
3、2011年度全省个民协会系统先进个人申报表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抄报:安徽省工商局。
抄送:各市工商局;本会会长、副会长。
附件1
2011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