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全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和全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精神,宣城市工商质监局结合职能制发了《关于印发宣城市工商质监局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宣工质〔2018〕425号),就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提出了30条措施。
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民营企业市场准入便利化。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门槛。一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没有按法定程序设定的涉企证照事项。严禁擅自设定和变相增加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大力压减企业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全面实行实体大厅“一窗受理”服务窗口和互联网“一站式服务”,积极推进“预约叫号、容缺受理、业务代办、同城通办、‘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工作机制。加强政银合作,将注册登记的咨询、服务窗口前移到银行网点,由银行网点设立专岗、指定专人,为企业提供工商登记免费代理服务,方便企业和群众就近办、网上办、快捷办。推进G60科创走廊城市“一网通办”,为群众提供异地办理证照服务。
二是强化信用监管,探索完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对守信企业在监管环节优化检查频次。完善企业信用修复制度,对因未按时报送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凡在规定时间内补报年报并提出申请的,经核实后符合移出条件的,予以移出。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凡公示满一年并提出申请的,经核实后不再公示。凡无法律依据的,一律不得开展执法检查。各部门要积极利用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干扰。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鼓励创新创业。对民营企业首次轻微违法已及时纠正,未对社会、人身造成危害的行为,加强行政指导,依法免于行政处罚。
三是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实施质量提升行动,以中国质量奖、安徽省政府质量奖为引领,积极推进宣城市政府质量奖评选,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民营标杆企业。对获得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30万元奖励。每年引导民营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和地方标准5项以上。支持民营企业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力争每年培育民营企业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1家以上。对牵头制定并获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推动经营者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活动,培育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加强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到2020年培育民营企业“诚信计量示范单位”60家。以民营企业为重点,积极推介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市财政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对成功注册马德里国际商标的企业,市财政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认定的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四是维护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持续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性文件,全面纠正现有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内容,杜绝设置含有排除、限制民营企业参与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歧视性政策措施。深入开展企业垄断和限制竞争突出问题整治,重点整治划分市场、限定交易等典型垄断行为,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完善与民营企业的执法协作机制,不断巩固政企联手打假平台建设。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市场公平竞争,支持民营企业依法维权。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实现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效率显著提升。严厉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严格保护民营企业知识产权,集中查处一批侵犯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案件。到2020年,评选认定市、县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分别不少于50家和500家,实现“放心消费创建进乡村”覆盖全市9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
五是完善服务机制,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提升动产抵押、股权质押登记工作效能,支持民营企业以商标等知识产权进行质押融资。每年帮助企业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15件以上。积极推进国家级、省级、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实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增信融资”,帮助企业增加融资渠道。对水表、燃气表、电能表等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等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进行强制检定,继续停征收费。建立市局领导班子民营企业联系点制度,对发展潜力大、社会贡献突出的民营企业建档立卡、走访帮扶,立足职能解决民营企业痛点、堵点、难点。深化全省“小个专”党建示范街(区)创建活动,2020年底在全市建设不少于10个党建示范街(区),引导“小个专”党组织和党员持续做好“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争创诚信示范活动。通过小微企业名录(安徽)做好扶持政策集中公示、企业享受扶持政策信息公示等工作,积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高惠企政策知晓率。
六是强化组织领导,营造民营经济发展良好氛围。为切实加强组织保障,市工商质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市局各内(下)设机构、派出机构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宣城市工商质监局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工商质监(市场监管)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各项协调工作。同时,将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市局重点督查范围,对企业反映好、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对落实不力、贻误发展的,严格问责追责。
(宣城市工商质监局企管科负责人 罗忠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