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安徽省个体民营企业协会组织编制的《个体民营企业协会服务规范》9月6日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这是全国个体民营企业协会系统发布的首个团体标准,将于11月1日开始实施。
安徽省个体民营企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陆杰武介绍,此次编纂的《个体民营企业协会服务规范》明确了个体民营企业协会服务的原则,对协会组织机构、服务人员、服务场所设施等方面提出了规范要求,明确了协会服务会员、服务社会、服务政府的具体内容和程序。《规范》实施后,安徽省个体民营企业协会将结合实践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习近平总书记在致全国个体劳动者第五次代表大会的贺信中指示:“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要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当好政策法规的普及者、深化改革的推动者、能力素质的提升者、党的建设的组织者,为个体私营企业搭建发展平台、创造发展环境,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新形势下发挥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作用助推个体私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指出,准确把握个私协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个体私营企业桥梁纽带的基本定位,指导个私协会紧紧围绕政治建会和服务兴会宗旨,将团结引导广大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坚定不移地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服务个体私营企业健康发展作为基本职责。
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贺信和总局意见精神,安徽省各级个体民营企业协会主动作为,“亲”“清”服务,相继开展了思想政治教育、法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提高企业家素质;相继在广大会员群体中开展了党的工作,推动非公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有效融合;相继开展了解决融资难、就业创业难等服务工作,急会员之急、帮会员之困、解会员之难。服务成为贯穿协会发展的主旋律。
全国首个团体标准《个体民营企业协会服务规范》发布,不仅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贺信指示和总局意见精神的具体举措,更是有效填补当前安徽省乃至全国个体民营企业协会系统服务标准缺失的空白,为各级个体民(私)营企业协会强化服务管理提供参照和依据,对促进民营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乃至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邹传科 王军 赵玉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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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自人民日报社“人民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