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池:多措并举做好消费维权
发布日期:2011-02-24 浏览次数:1077

贵池:多措并举做好消费维权

近年来,贵池区工商分局池州工商所、个民分会、消协分会认真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履行《消法》赋予的职能,发挥“12315”消费维权作用,及时处理消费纠纷,多措并举切实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一是引导为主,行业自律。充分发挥个民协会的职能作用,积极宣传法律法规,指导企业争创“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号召个体经营者积极参加“诚信经营户”评选。与个体食品经营户签订相关承诺责任书,既保证了经营者信誉,又提高了消费者信心。日前,辖区有六家企业被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池州市2009-2010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单位荣誉称号,五家企业被安徽省消费者协会授予安徽省第八届“诚信单位”荣誉称号。

二是点面结合,扩大覆盖面。充分发挥“一会两站”和“消费者权益服务站”的职能作用,不断辐射红盾维权联络点的覆盖面,加强消费维权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超市、进商场,从而进一步健全了基层消费维权组织网络,及时便捷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是推行约谈制度,增强处理实效。为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机制的体系化建设,推进经营者消费维权自律机制,有效降低消费投诉数量,增强消费争议处理实效。池州消协分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实际情况推行了消费维权约谈制度。通过近半年的施行,参与约谈的企业主普遍认为,约谈制度比以往行政监管更为人性化,在交流中双方对问题的认识更透彻,从而商议出更有效的解决方案。

四是加强联动,专项整治。针对消费投诉的热点行业,如食品等行业,积极与卫生、质检及公安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动,开展专项整治,将消费维权工作渗入日常检查,将消费维权意识深入人心。

五是积极受理投诉,树立良好形象。在热情接待消费者投诉过程中,通过认真调查,耐心细致向消费者、经营者宣传法律、法规,和谐调解,努力为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化解矛盾,融洽关系,从而让消费者协会真正成为消费者信得过的知心人、贴心人、放心人,同时也树立了良好的消费者组织形象。自2006-2010年五年来,池州消协分会共接待消费者上门咨询和电话咨询服务1458余起,均给予了满意答复,接待受理投诉,并成功调解案件254件,调解率达98%以上,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

 

(贵池区工商分局池州工商所       吴非  陆正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