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房被转卖 协会化纠纷
近日,阜南县个私协会帮助租房经营户走出困境受群众称赞。
4月22日,一位做鞋类生意的经营户魏老板来到阜南县个私协会寻求帮助,说自己2011年3月签下3年的房屋租赁合同, 2012年4月初,房主张某突然说他把这两间门面房卖了叫自己30日前搬离。面对突然的变故,魏老板手足无措。魏老板说不久前他刚进了一批货,突然叫退房,商品怎么办?虽然想到自己的合同没到期,但考虑到房子是别人的,就没过多追究合同的事,只要求张某宽延搬迁,给2个月处理商品的时间。但张某不同意,说已与别人签了协议,4月30日必须要交房。魏老板认为自己租房合同没到期,且自己对店面进行了装修,经营一年多的时间也有了一批回头客,更主要的是店中目前存有大量商品,立即搬出势必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张某却认为房子是自己的,有权买卖,无须提前告知。双方各执一词,言语不合,由此发生纠纷。
阜南县个私协会就此进行了调查,走访了房主张某。协会工作人员向张某讲解了《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同时做其思想工作,体谅对方经营的不易。经过调解,张某从法和情两方面都明白了自己的过错,表示愿意承担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
4月24日,在个私协会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张某同意魏老板搬出时间延长至6月30日;退还多交的8个月房租21000元;支付违约金5000元作为经济赔偿,原租房合同当即中止。
(阜南县个私协会 刘静)